2008年3月3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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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农一锄头 “断送”两千万
许勋磊

  60岁的农民方维宝做梦都想不到,自己一锄头下去,后果竟会如此严重,而这一切只缘于一时的贪念。日前,迫于警方压力,方维宝已投案自首。

  光缆线突遭破坏
  3月8日下午3时15分,温州移动通信公司从网络监控中发现,南沿海一级干线光缆在乐清市南岳镇的一处线路于15分钟前中断,致使部分用户无法拨打长话。经现场查看,发现地下1米深的光缆线路已断裂。
  该公司立即启用备用通信线路,同时调动50多名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抢修。4个小时后,电缆初步修复,但完全修复是在三天之后。据初步统计,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,间接损失2000万元以上。
  该光缆线路北连北京,南连广州,途经多个省市的沿海地区,是通信干线网络的一条大动脉。线路被切断后,不但使得温州区域内部分用户无法拨打长途电话,由北京至广州的整个通信网络也受到了严重威胁。

  警方锁定嫌疑人
  因发现这条光缆属人为破坏,乐清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、虹桥派出所和南岳派出所等共同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。
  民警们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开展地毯式排查。警方获悉,有个老汉在案发之际路过现场,具有作案嫌疑。经进一步侦查,上岙村村民方维宝与那老汉十分相似。经了解,方老汉平时为人本分,但其家境贫寒,综合其他因素,其有作案嫌疑。民警随即奔赴上岙村,但此时方维宝已不知所踪。警方当即对南岳镇所有出入口设卡封堵,并对其家人进行政策教育,敦促他投案自首。在警方强大的压力下,方维宝终于投案。

  一锄损失2000万
  “我也不知道那光缆有什么用处,都怪自己贪心,稀里糊涂就想把它偷走。”方维宝得知自己造成的严重后果后,真是后悔不迭。“后悔平时没有参加镇里的普法活动,这么大一个红色叉叉(国家通信光缆警示标志)自己居然看不懂,要不,这东西我碰都不会碰!”他供认,当天他上山劳作,在半道中发现沟里裸露着一截约50厘米长的光缆。虽然地面上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,他还是心生贪念,看看四周无人,挥起锄头,把直径约4厘米的光缆给锄断。就在准备锄另一头的时候,他转念一想,这一小根拿回去也没什么用处,于是就放弃离开。直至警方进村调查光缆被破坏之事,他才意识到自己闯下了大祸,赶紧逃跑躲了起来。
  据了解,通信光缆是由石英纤芯及钢制加强芯组成,没有贵重金属,根本无法卖钱。但这些通信光缆造价昂贵,还承载着巨大的通信容量,一旦破坏将造成大面积通信中断。

  相关链接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24条规定,破坏广播电视设施、公用电信设施,危害公共安全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过失犯前款罪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